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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任务考核认定及管理政策解读培训会在京召开

2017-12-13

2017年12月10日至11日,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任务考核认定及管理政策解读培训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环保部门及相关工业集聚区的17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蔡治国处长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唐艳冬处长出席会议并对相关政策和工作进行解读。

 

解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政策及“水十条”考核工作


 

会上,蔡治国处长首先指出,工业污染危害大,如得不到有效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工业污染防治仍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容不得半点松懈。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的突出短板,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自动实时监控是底线要求,极端重要,做不到的要严肃处理。目前各地在全力落实“水十条”硬任务要求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一些问题,一是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东部地区工作进展较快,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个别地区严重滞后;二是仍有些地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三是一些地方政策把握仍不到位。一些地方和园区仍未建立起“底线”思维,认为目前园内企业不涉水或是“零排放”,没必要建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地方重厂轻网,污水处理厂因管网建设滞后而“晒太阳”;还有地方为完成硬任务,盲目要求园区工业废水一律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承接,风险隐患大。

2017年底将至,各地对年底“水十条”硬任务考核认定及处理处罚工作十分关心。对此,蔡治国处长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

一是须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条“硬任务要求。2017年底前,全国所有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都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管网,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可在园区内建设污水处理厂,也可以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是要对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情况进行严格排查。允许工业园区依托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但前提是能有效处理、不留隐患。目前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地方要立即仔细排查,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到位才算完成硬任务,切不可为了“过关”,埋下隐患。

三是要对无企业或无涉水企业、企业“零排放”的园区主动采取措施。建议当地党委政府重新审视长期没有或仅有少数企业的园区存在的必要,采取优化调整措施,该摘牌的果断摘牌;对于所谓无涉水企业或“零排放”的,要认真排查是否有偷排漏排。总之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都属未完成任务,在设施建成之前,一律限批。同时,应根据实际,采取分阶段、模块化建设的思路,避免闲置浪费。

四是须按规定严格处理。“水十条”的处理规定是明确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水十条”各项任务落实的责任主体,应主动采取措施,按规定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进行处理,并将有关处理情况向环境保护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对于地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处理的,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限批,并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撤销其园区资格。

他强调,完成“水十条”2017年的硬任务,只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的底线要求,是开端,今后更重要的是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强化对各地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推动并逐步形成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园一档”模式,并实现信息化,动态更新数据。在“一园一档”基础上,形成“一园一策”,让园区水环境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随后,水环境管理司固定源处代表详细介绍了工业集聚区“一园一档”调度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与各地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集中解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本次会议,是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持续大力推动落实“水十条”硬任务,督促和指导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快完成相关任务,并对任务完成质量进行严格管控的又一重要举措,对继续夯实全国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加快提高   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信息来源:3ip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