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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革行业糅革含铬(III)废水深度净化及资源化回用技术

所属领域: 水污染防治 > 工业废水 [匹配需求]
行      业: 制革
地      区: 湖南
成  熟 度: 推广阶段
关  键 词: 制革糅革废水 三价铬 深度净化 资源循环
合作方式: 直接购买 聘请专家 合作开发 合资公司 资金入股 其他合作方式 ,直接购买,聘请专家,合作开发 ,合资公司,资金入股,其他合作方式
信息来源:
技术持有方: 湖南永清环保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点  击 数: 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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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技术概述

1、技术原理 (1)碱解加热完成铬鞣废液预处理和铬盐的富集 (2)酸溶完成铬泥的溶解和水解 (3)萃取-反萃取实现铬盐分离纯化 2、适用范围:制革业糅革废水治理及铬的循环利用。 3、工艺流程:碱热解-压滤-酸溶解-萃取-反萃取-出水。 4、处理效果: 本工艺中,碱解工艺段出水的总铬含量优于《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低于1.5 mg/L的限值标准;酸洗工艺段产生的污泥中铬含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5-2009)低于1000mg/kg干重的标准,污泥量较传统工艺减量90%以上;萃取反萃取工艺段实现铬盐产品回收。 5、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指标: 排水指标:含铬废水排水中总铬含量优于《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的限值标准。 排泥指标:污泥减量90%以上,且污泥总铬含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5-2009)低于1000 mg/kg干重的标准,可直接按照普通固废填埋。 铬盐指标:回收的铬盐固体产品符合《工业碱式硫酸铬》(HG/T 2678-2007)标准要求,可入厂回用。 经济指标:实现收支平衡,含铬废液的处理成本与铬盐的回收成本实现收支平衡。

技术优势

针对制革行业含铬(III)废水特点,开发的含铬(III)重金属废水深度净化与资源化回用技术采用萃取工艺,实现废水的深度净化,回收废水中的铬资源化利用生产铬盐产品,同时不产生含铬污泥,有效的避免二次污染,大幅度降低运行成本。深度净化含铬废水,生产硫酸铬,不产生含铬污泥。工艺流程简单,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显著减少构筑物数量,技术实现难度明显降低。经过实验室大量小规模实验和现场多批次实验验的验证表明,本技术已达到实际应用的程度,技术稳定性高。传统皮革废水处理产泥量大,污泥含铬量高,对环境破坏较大,且造成资源流失,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技术能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减轻对环境破坏的同时,回收可利用资源,这极大地有助于提高企业和相关行业竞争能力。

适用范围
制革业糅革废水治理及铬的循环利用
鉴定评估
该技术被《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百强技术竞赛入选技术名录》收录
市场前景

中国皮革产量折合标准皮近7000万张,约占全球皮革产量的23.33%。近年来制革行业中乡镇企业和私营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虽然我国80%以上的制革企业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是由于处理模式不同,设计和管理上多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废水处理达标率不高。 据统计,制革工业已成为轻工行业继造纸和酿造工业之后的第三大污染工业,目前制革行业年排放污水在1亿吨以上,其中铬、氨氮和化学耗氧量(COD)的年排放量分别达到了6吨、7000吨和3万吨。这些触目凉心的数字凸现出制革环保形势的严峻和制革废水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亟待解决。 在我国皮革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即总铬含量≤1.5 mg/L,Cr(VI)含量≤0.2 mg/L。目前,我国大多皮革厂由于技术、管理等原因,达到此标准十分困难。与此同时,我国最新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要求的2017年底前完成“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抢占市场先机,提前布局含铬重金属废水治理治理市场,完善公司产业链。 因此,此项目应用推广前景广阔,能迅速推广的话,将为我国制革行业铬污染的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其带来的环境效益和社会将非常可观。

应用案例

案例名称:无锡市胡埭镇龙延村村委

案例概述:

案例名称:无锡市胡埭镇龙延村村委

案例概述:介绍:对无锡市胡埭镇龙延河附近的一处废弃塘进行了改造应用,主要承担着龙延河北侧约145亩农田尾水的处理,同时处理龙延河污染水体。塘体进水水力负荷及污染负荷以兼氧塘为基准,同时控制兼氧塘水力停留时间(HRT)为2d,进水采用泵提方式,进水流量设计为21.5 m3·h-1。兼氧塘水力负荷:1.40 m3·m-2·d-1;兼氧塘总氮表面负荷:6.60~10.05 g·m-2·d-1;兼氧塘总磷表面负荷:0.29~0.47 g·m-2·d-1。 兼氧-好氧湿地塘运行实景 工程运行效果表明,夏季湿地塘对TN的去除率为68.0~75.0%,平均为71.8%;秋季为70.4~74.3%,平均为72.2%;冬季为39.0~48.5%,平均为44.3%。 夏、秋季出水在1.31~2.01mg·L-1,为Ⅴ类水;冬季出水在3.54~4.13mg·L-1,仍为劣Ⅴ类水。湿地塘主体区域去除效率占总效率的90%以上。夏季湿地塘对TP的去除率为57.1~63.7%,平均为60.8%;秋季为55.4~67.4%,平均59.3%;冬季为40.7~53.1%,平均47.7%。不同时间段出水在0.09 ~ 0.17 mg·L-1,为Ⅱ~Ⅲ类水。湿地塘主体区域去除效率占总效率的87%以上。

案例名称:浙江省苕溪流域

案例概述:

技术详情附件

/pub/upfiles/file/201603/20160309205012_315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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