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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中国清洗行业企业HCFC基准消费量核查的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17-05-10 所属领域: 其他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洽谈
所属省市: 中国 资金:
项目地址:

具体内容


中国政府获得了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用于HCFC淘汰活动和相关咨询服务的项目赠款,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项目国际执行机构。根据我国制定的第二阶段HCFC淘汰总体计划以及第77次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中国清洗行业HCFC第二阶段(2016-2026年)淘汰计划的要求,我国清洗行业将在第一阶段淘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医疗器械、金属、电子以及溶剂配制四个子行业开展HCFC-141b淘汰工作,将在2020年淘汰基线水平的35%,并计划完成医疗器械子行业的HCFC消费淘汰;最终于2025年底实现清洗行业HCFC完全淘汰。为实现上述目标,多边基金将资助我国清洗行业企业淘汰HCFC-141b并开展相关活动。







为做好清洗行业HCFC-141b淘汰计划的实施工作,确认清洗行业企业的HCFC基准消费量,现公开征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境内不低于25家,不高于40家清洗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为每一家企业分别出具HCFC基准消费量核查报告。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深圳、福建厦门、上海、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江西南昌、江苏常州、安徽天水、江苏启东、广西北海、河南平顶山、漯河、山东威海、四川成都、天津等地。







一、工作内容







出差到企业所在地,收集企业以下资料,查看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1、企业基本经营信息;



2、企业采购HCFC-141b及含HCFC-141b溶剂的正式发票、库存证明等资料;



3、企业使用HCFC进行生产的数据,以交叉核查其HCFC-141b消费量;



4、企业的清洗设备和生产线数据;



5、根据FECO提供的清洗行业HCFC替代技术专家短名单,聘请一位专家共同开展基准消费量的核查(专家费税后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天);



6、分析相关资料,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开展HCFC淘汰项目的能力。



7、能保证在每家企业至少2个工作日的现场核查(含半天路程)和1个工作日的报告编制时间







二、工作产出







1、基于收集的资料,在技术专家协助下,为每一家企业分别出具企业HCFC基准消费量核查报告(含技术专家准备的技术核查报告)。



2、为每一家企业分类整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时间要求







相关活动将于2017年5月至12月期间完成去企业的现场核查,不同企业的HCFC基准消费量核查报告须在完成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四、投标机构/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机构资质要求:







1、至少有五年的企业财务状况评估/核查经历和成功开展类似项目财务评估报告的经验;



2、熟悉多边基金管理要求和中国清洗行业HCFC淘汰活动的机构优先考虑;



3、熟悉清洗行业HCFC淘汰活动核查工作的机构优先考虑;







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须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企业财务状况评估/核查方面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



2、项目助理,会计或审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须在企业财务状况评估/核查方面至少有2年工作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现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提交建议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评审技术和财务建议书的方法评选确定,详细方法请参考建议书征询文件。







招标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高凌云 李娟



电话:010-82268916;82268900



传真:010-82200510



电子邮件: li.juan@mepfeco.org.cn; gao.lingyun@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如需获取建议书征询文件或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 17:00与招标联系人索取。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的建议书必须在2017年5月18日17:00前递交至我中心建议书接收人处。



建议书文件接收人:肖穗子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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