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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债券避免急功近利

2019-01-18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1月8日正式生效。深圳市将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探索发行国际绿色市政债,支持并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等结构化绿色债券产品,并出台具体的财政支持措施,最高给予50 万元补贴。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境内外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共计2483.14亿元,包括76个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债券113支。相比2016年的2314.18亿元增长7.3%。2017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1555亿美元(约合1.01万亿元),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金额约占全球的24.59%。

虽然我国绿色债券发展至今,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毕竟是新生事物,前进路上仍面临许多挑战,有较多需要改进和完善之处。

一方面,我国虽有绿色债券评估机制,却未强制执行,存在信披不足问题。目前,监管部门鼓励发行人聘请独立机构对所发行绿色债券进行评估或认证,不强制要求独立第三方评估审查,导致一些发行人借“绿色债券”名义融资,实则不能产生任何绿色效应。这既会给投资者带来潜在风险,也会使有绿色投资偏好的投资者因无法做出有效判断而取消或减少绿色债券的购买,发行人也无法获得收益,两败俱伤。

另一方面,绿色债券收益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且尚未建立合理的定价策略。由于绿色产业涉及范围较广,项目期限普遍较长,相对于银行存款来说,流动性较低,不确定性较高。由于认证和信披等发行成本的存在,绿色债券价格不可能过低,因此短期收益不明显,长期收益更加乐观,绿色债券发展仍处于“政府积极推动、发行人相对主动、投资人需要拉动”状态。因此,如何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规模、环境影响和期限等因素而合理定价也是一大难题。

由此可见,绿色债券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不能横冲直上,而应“稳中求快”,积极寻求优化完善的空间,并需要政府和市场多方努力。

首先,应积极推进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借鉴国际绿色金融的先进经验,用事实数据、信息等标准来认证“绿色”,制定合理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的资质、门槛及评估体系都应制定明确规则。

其次,应积极创新绿色债券品种。绿色债券收益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期限错配,即绿色项目较长的运行周期和绿色债券较短的发行期限之间的矛盾,这可以通过多元化手段来解决,如鼓励多元化绿色主体发行多元化绿色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样的选择,从而加强投入资金的流动性。

此外,应加强政策激励与支持。我国绿色金融刚起步,绿色债券也属新生事物,政府应通过建立税收减免、政府补助等奖惩制度,来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同时,政府应积极弘扬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社会的责任意识,夯实绿色债券发展基础,提升发行人发行热情和投资者参与热情,促进活跃绿色债市的建立,强化绿色效应,提高绿色收益。

俗话说的好:“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好。”避免急功近利,一步一个脚印地完善绿色债券市场,才能为其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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