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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合作项目

领域: 水污染防治 > 河湖流域/生态修复

试点地区:

合作国家: 瑞典

中方机构:

外方机构:

项目介绍


中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合作项目是中国环境保护部与瑞典环保局“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合作项目(2007—2010)”的重点领域之一。项目自2006年底开始设计,经多次讨论、协调,于2007年11月由双方确定并共同签署。



项目针对国内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中的迫切需求,旨在通过学习和借鉴瑞典和欧盟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管理思路和方法,研究改进我国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并在我国典型地区开展饮用水源地水生态评价和环境事故预警应急的试点。



中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合作项目通过交流、讨论和考察,全面学习瑞典饮用水源保护有关的管理政策法规、水源地生态调查评估方法及事故预警和应急的程序,系统梳理我国饮用水源管理现状,组织开展刘家峡水库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的采样检测和水生态评价,并进行尾矿库废水泄露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相关政策建议。



在瑞方专家的支持下,中方项目组对我国饮用水源管理、水生态调查评价和事故预警及应急机制和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张家口市环保局结合京张水环境保护与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开展了尾矿库废水泄漏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甘肃省环科院对刘家峡水库在丰水期、枯水期分别进行了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的采样检测和水生态评价。在充分学习借鉴瑞方经验基础上,项目组在饮用水源保护机制和方法方面形成了非常系统的建议。



(1)将不同类型饮用水源都纳入保护范围,并分类指导



我国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也应该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批复及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提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



(2)从预防到保护,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系统的监督管理



瑞典主要从三个方面系统地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监督管理:一是设立保护区;二是加强污染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三是加强监测与监督。



(3)从流域角度统筹考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我国应进一步提高从流域角度统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特别是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及对上游污染的信息管理和监控。



(4)将“ 水生态良好”作为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目标



欧盟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是“实现水体生态良好”。其水环境评价除理化指标外,还包括水生态、水文等指标,针对不同生态区域建立参照体系,通过与参照的对比将水体状况分为五个等级。此评价方式,能判断水体是否接近自然状态,保障其尽可能低地受人类活动影响。我国的饮用水源保护应该参照此体系,逐渐完善保护与评价方式。



(5)水源保护预警及应急要与企业联动,注重时效



即在监测上跟排污联动,有针对性;在指标筛选上,注重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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