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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关于重新制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条例的提案

2018-04-09

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3月22日通过了一项关于更新报告和监测条例及规定的提案,该提案通过精简、简化和自动化流程减轻了成员国的行政负担。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领域发挥了新的作用。该机构将为欧盟委员会提供科技支持,并根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条例以及《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规定协助委员会协调和管理各项技术和行政工作。该机构将参与英联邦根据《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进一步实现全球目标的进程,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不利影响。

欧盟委员会的提案更新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条例的管理程序,使其符合《里斯本条约》中有关授权和执行政策的程序。为提高与其他有关联盟立法的明确性和一致性,将引入或澄清某些定义,并将术语与欧盟法规(EC)1907/2006(REACH)中规定的定义相一致。

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并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有机物质(碳基化合物),其具有以下特性:高毒、持久、生物积累性和远距离迁移性。基于这些特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成为欧盟以及全球关注的污染问题。《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中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规定通过禁止生产和使用国际一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中包含的化学品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第850/2004号条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条例”)目前执行欧盟作为《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规定缔约方的承诺。然而,因为与2015年6月1日起生效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1272/2008条有关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规定不一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条例委员会的法律基础尚不清晰。为确保欧盟继续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条例的正常运作,欧盟委员会提议重新制定该条例以协调管理程序。


信息来源:欧洲环境执行署管理委员会